2025年4月,宜昌峡能电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邀到宜昌高新区相关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企业能源管理实务方面的交流培训活动。本次交流活动以政策合规性的角度,从基本概念、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能源计量和统计、节能报告节能评审节能验收、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管理档案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方面开展,取得了务实的效果,受到了相关企业的好评。
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支撑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395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制度,适应“十四五”新形势下节能工作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修订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44号令),2023年3月2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于2023年6月1日起实行,该审查办法出台后,湖北省发改委结合我省审查工作实际,优化细化具体操作办法,起草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为促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持续提升,服务全省“双碳”和“双控”目标管理,2023年4月由湖北省节能降碳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监测工作的通知》